联系我们???Contact
你的位置:首页 > 院务管理 > 文件办法

《人文社科基地出国(境)参加学术交流 管理办法(暂行)》

2014-12-15??????点击: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国计量学院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科学与工程”建设,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根据人文社科基地建设方案、经费预算方案要求,在本轮建设期(20132017)继续资助一批骨干教师出国(境)参加学术交流,为了规范管理和提高学术交流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一、 资助条件

(一)会议由国(境)外相关研究机构、政府部门、知名高校组织召开的系列或专题学术会议,提交论文并进行大会发言或分会场发言。
   
(二)论文及发言题目须与人文社科基地质量科学与标准化工程、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金融工程与数量经济、物流管理与信息服务等四个方向密切吻合。
   
(三)申请者需为中国计量学院从事人文社科基地相关方向研究在职教师。
   
(四)申请者需具备博士学位、良好的外语表达能力。
   
(五)原则上要求申请者在人文社科基地建设期(201311日至20171231日)内取得过高质量、高水平研究论文或学科重要期刊论文或浙江大学期刊目录一级期刊论文(B类期刊除外)或其他重要指标成果。
   
(六)单项成果仅可作为一次申请依据。
   
(七)申请者必须按学校及相关规定要求办理因公出国相关手续。

二、资助标准

(一)人文社科基地对参会教师在会议期间产生的国际差旅费、会议注册费、住宿费进行限额补助,超出部分及其他生活费、城际交通费、通讯费等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根据学术会议举办地远近,按实际开销进行限额资助,具体资助标准如下:

会议举办地

最高资助额度

港澳台地区

4000

亚洲国家

6000

欧美非大洋洲国家

10000


(三)该项资助不与人文社科基地承建学院其他资助叠加,不重复资助。

(四)每位团队成员在建设期内原则上不超过2次,同一国际学术会议当年度最多资助2人次。

(五)按申请先后顺序,建设期名额及总资助经费用完即止。

三、资助流程

(一)申请者填写资助申请表,并附邀请函、会议发言说明、论文纸质稿等材料至人文社科基地办公室,经人文社科基地审批同意后按学校因公出国(境)审批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二)未能成功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和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因公出国审批件》,则自动取消本次资助申请。

(三)出国任务结束回国后一周内提交参加会议简讯稿、发言照片、会场照片等电子资料和出国审批手续复印件至人文社科基地办公室。

(四)出国任务结束回国后一个月内在学科、系或学院进行一次专题报告,以介绍参会情况和会议报告为主。

(五)完成以上相关要求后凭相关票据至人文社科基地办公室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六)出国任务期间如有违反相关外事规定,则自动取消本次资助。

 四、本办法由人文社科基地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201311日起执行。

                                                                        浙江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管理科学与工程